【导读】2025年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问答。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上海金标尺教育。
一、关于报考对象
1、问:今年报考公务员的具体对象是哪些?
答: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以及市公务员局《上海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上海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问:哪些人员不具有报考资格?
答: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考者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须向招录机关进行报备。
回避关系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问:应届高校毕业生如何认定?
答: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者按社会人员条件认定。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在面试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认定。
4、问: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5、问:留学回国人员如何报考公务员?
答: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在面试时需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留学回国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留学回国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比照职位专业条件要求等进行报考。
6、问:非本市户籍社会人员除《招考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哪些资格条件?
答:除报考警务技术类职位以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专项招录职位的人员,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
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的高校集体户口及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人员,参照以上条件标准报考。
7、问: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对象范围有何要求?
答: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限具有本市户籍人员;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人员。
8、问: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同时,学历证书需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学历认证。
9、问:《招考简章》中所要求的学历是否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答:《招考简章》中所要求的学历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10、问: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人员如何认定?
答:参加上述项目人员报考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本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考生参加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11、问: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是否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答: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进行报考。
12、问:在职公务员可否报考?
答: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二、关于报考条件
1、问:关于“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答:招录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2、问:“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基层工作年限“不限”的B类职位。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的A类职位。
3、问: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答: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